我所郭建明律师收获一无罪判决
2018-01-22 17:12:52     
        虽然我国近几年再审改判了多起冤假错案,但是根据最高法工作报告显示,1998年至2002年、2003年至2007年全国的平均无罪判决率分别为0.917%、0.334%。而2008年至2017年间,最高法的工作报告尚未公布无罪判决的人数,但根据中国法律年间披露的数据,统计得出这几年的平均无罪判决率为0.1%,所以根据统计可知,想获得无罪判决或许越来越难。
 
        我所律师郭建明代理的刘某某涉嫌玩忽职守罪,经过不懈的努力,于2017年12月27日在宁武县法院最终再审宣判被告人刘某某无罪。这也再次彰显了正义或许会迟到但是永远不会缺席。
 

郭建明律师
 
        案情简介:2013年11月宁武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刘某某犯玩忽职守罪一案,2014年1月15日法院作出(2013)宁刑初字第102号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人犯玩忽职守罪,原审被告人不服,委托郭建明律师进行申诉,通过郭建明律师坚持不懈的努力,2017年9月25日山西省宁武县法院作出了(2017)晋0925刑申1号再审决定书,决定对刘某某玩忽职守案进行再审。
 
 

再审决定书
 
        案件过程:庭审中原审被告人的辩护人郭建明律师向法院提交了12份新证据,并陈述了自己的辩护意见:认为刘某某犯玩忽职守罪定性错误,应当改判无罪。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最终撤销了原刑事判决书,宣告被告人刘某某无罪。
 
 




再审无罪判决书
 
        从某种意义讲,对待无罪判决的态度反映出一个国家的司法对“公正与效率”的价值选择,更折射出一个国家法治发展的程度。每一个无罪判决的背后是法律人的不懈努力和拼搏,每一份无罪判决是代理律师的荣耀,也是法律的荣耀。这使我们坚信正义永远不会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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