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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 海 山 律师
男,汉族,专职律师,执业证号11401200910669761。
电子邮箱: zhaohaishan@sxdxz.com
电 话: 13935116952 0351-8225158
相关资质:
《拍卖行业从业资格证》;
2008年6月被推荐加入太原市迎泽区法学会。
专业领域
(1)不良资产的法律化处置
(2)房地产及建设工程类法律事务
(3)公司法及公司管理与改制类法律事务
(4)私募投资、融资法律事务
(5)合同法及合同管理类法律事务
(6)劳动合同及人力资源管理类法律事务
主要业绩:
担任佳和国际(北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常年法律顾问单位有: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太原办事处、深圳市易融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晋沃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太原市国税国家税务局、山西国际电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山西省民营科技促进会、山西鼎晨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和佳房地产开有限公司、山西明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国建设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山西陆美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山西高速不停车收费运营服务中心等。
非诉讼领域:曾代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太原办事处商业化收购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持有的太原某某大厦有限公司不良债权资产项目,并对该资产项目重组实施提供全程法律支持与代理服务;代理山西和佳房地产公司与原平市人民政府对接依法并购重组山西原平化工有限公司相关事宜,为并购重组事项提供全方位法律支持;受东富(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为其与北京润恒公司融资事宜提供法律服务,圆满完成投资任务。
诉讼领域:2010年7月,在山西省首例煤炭企业整合重组纠纷中,代理汾阳市某某煤业有限公司与田某某、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东辉煤焦化工有限公司的企业兼并合同纠纷一案,本案两次在最高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火车站支行与繁峙县神邦**矿业有限公司及山西昌驰实业有限公司、山西正弘实业有限公司、侯**、赵**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该案再审程序在最高人民法院开庭,代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火车站支行取得胜诉判决结果;代理中国建设第四工程局山西分公司与中国辐射防护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重审一审与二审诉讼程序,依法维护了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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